來源:時間:2018-03-21
各區縣民政局、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:
為了規范本市經營性公墓(包括含墓葬業務的經營性骨灰堂)出售壽穴工作,根據《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和本市的實際情況,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壽穴出售范圍
經營性公墓因特殊情況出售壽穴應符合下列范圍:
(一)死者的健在配偶;
(二)無子女的孤寡老年人;
(三)患有醫學上確認為絕癥的病人;
(四)未婚子女死亡后;父母要求去世后與子女合葬的;
(五)華僑、香港特別行政區、澳門、臺灣地區居民要求在本市認購壽穴的;
(六)年齡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。
二、壽穴證明材料
除死者的健在配偶認購壽穴提供死者的火化證明以外,其他壽穴認購人應向經營性公墓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:
(一)無子女的孤寡老年人認購壽穴應提供街道、鄉鎮民政部門證明;
(二)患絕癥病人認購壽穴應提供區、縣級以上醫院的病史記錄;
(三)未婚子女死亡后,父母要求去世后與子女合葬認購壽穴的,除提供死者的火化證明外,還應提供本市戶籍證明;
(四)華僑、香港特別行政區、澳門、臺灣地區居民要求認購壽穴的,應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;
(五)年齡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應提供身份證明。
特此通知。